(相关资料图)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安徽马鞍山“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调查报告指出,7名有关责任人员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名有关责任人员和4家责任单位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已对8家单位和14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处理。
事件回顾:
2021年11月15日22时11分许,马鞍山市博望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现场画面』
调查报告认定,该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许某某驾驶机动车(苏AW3085)在事发道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撞击行驶至路口并向西左转弯车辆,导致事故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车辆(皖EJD160)所有人陈某某将车辆内部座椅非法改装用于运送务工人员,驾驶人李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上路行驶,加重了事故后果;有关责任企业在施工期间未按要求在事故路段设置封闭围挡;有关单位在事故路段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编译/汽车之家 邢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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