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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讯 陈绍平、岳文、全媒体记者章娜摄影报道:8月3日,一辆上饶牌照的巡游出租车在南昌街头行驶,且车顶灯存在异常,交通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该车司机携带4名乘客从鄱阳来到南昌,以“议价”形式收取乘客往返费用400元。
8月3日上午,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昌东大道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辆上饶车牌的巡游出租汽车正在上客,且车辆顶灯存在异常。
通过现场询问和调查得知,该车驾驶员谢某从鄱阳搭载4名乘客至南昌,未按规定打表,与乘客议价往返费用400元,尚未支付。执法人员还发现,谢某未随车携带服务监督卡,且车载计价器、顶灯均不能正常使用。目前,因涉嫌“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谢某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提醒,乘坐出租汽车时应主动要求驾驶员打表收费,并索要出租汽车发票。如驾驶员拒绝打表或无法出具发票,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如遇驾驶员拒绝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的情况,乘客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交通运输部门将予以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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