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69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资料图】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公司”或“发
行人”)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主
承销 商)”)根 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 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 法》
(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8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
(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 号)“第三章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之
第三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海泰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6 日,T-1 日)收市
后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 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
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
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657.16 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本次发行包销
基数为 39,657.16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额为 11,897.148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国泰君安
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
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
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
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海泰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9,657.16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或“海泰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6 月 21 日(T-2 日)公布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
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海泰转债发
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海泰转债本次发行 39,657.16 万元(共计 3,965,716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海泰转债 3,319,471 张,共计 331,947,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83.70%。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 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 行的海泰转债为 64,624,000 元
(646,24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6.30%,网上中签率为 0.0006950516%。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
量 为 92,977,261,82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9,297,726,182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6 月 28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
仪 式 , 摇 号 中 签 结 果 将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海泰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配售比例
(张) (张)
原股东 3,319,471 3,319,471 10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2,977,261,820 646,240 0.0006950516%
合计 92,980,581,291 3,965,711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5 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海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
询《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联系电话:0532-89086869-8099
联系人:梁庭波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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