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和抵押不存在有没有区别这一说,因为房产根本就不可以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而房产属于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所以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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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贷款抵押注意事项
1、有些房产不能用来抵押贷款
常见的不具有抵押贷款申请资质的房产有以下五类:小产权房、老旧小的二手房、已购公房和在按揭房及未到5年的经济适用房。
2、房产价值的评估标准
银行对于房产的价值,并不是以房产的市值为准,而是通过指定的评估公司实地看房,按房产的面积、装修、朝向、交通状况等综合考评后给出的评估值为准的。
3、银行贷款的发放
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放到相应的收款处。
4、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依约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不动产即房产的抵押才成立,债权人才对该不动产即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2、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3、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4、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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